国家网信办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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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月4日发出《关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称,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通知应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要求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记者注意到,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曾发出《关于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该公告称,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防范风险扩大,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7/t20210705_65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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