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威海市在建成市级层面以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为主、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为辅的综合执法体制基础上,创新推出镇街综合执法模式和海洋综合执法模式。在镇(街道)层面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派驻力量,构建“镇街主导、部门参与、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在海洋执法领域,整合海洋执法监管权,通过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将原来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行使的海洋执法监管权力事项全部委托给海洋与渔业监管部门行使,建立了涉海部门之间的协商、协作与信息互通机制,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执法保障优势,为构建全方位海洋执法综合监管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充分发挥了海洋专业执法优势,有力打击了涉海违规行为,保护了海洋资源。
着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
精细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全部符合法制审核人员占本部门执法人员比例5%的标准,出台《威海市关于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海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各执法阶段全覆盖和音像记录的规范化管理。自推行三项制度以来,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案件248万件,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打造柔性执法与智慧执法并行的执法新模式,依托威海市“大数据+市场监管”系统,构建市场监管领域分级分类智慧监管模型,打造了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推动行政执法走向智能监管。面向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发出《规范文明执法倡议书》,倡议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四坚持”“五避免”“六禁止”,全面提升文明执法意识,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全面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建立培训计划制度和多维度发散式的培训体系,各级各部门均按要求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在强化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全面强化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将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与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培训质效。推出以案释法系列培训讲座,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解析,累计培训3万余人次,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着力强化基层执法监督
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威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标准,真正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规定。强化基层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明确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的执法监督人员。制定《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将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建立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对行政执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