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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法援“两办”促“两变” 把事办进群众心坎里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高质量开展,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转变服务理念,主动求变,把事办进了群众心坎里。

  

  程序简办,变“群众多次跑”为“部门沟通办”

  “感谢你们提供的便利,现在的政策真的实实在在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不然为了盖章我又要回家去一趟再过来。”赫山区新市渡的居村民朱某强感激地说。

  日前,因一直被家住资阳的张某拖欠劳动报酬的朱某强跟妻子几经周转找到了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来到援助中心后,工作人员初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与朱某强的家庭经济状况,当场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发现他们家确实较为困难。在告知了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权利义务后,朱某强签署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资阳区法援中心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推行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优化法律援助程序一大创新举措。在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责任的同时,解决了外来人员无处出具证明、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难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当场办”而不是“下次来”。

  

  跨域通办,变“群众多地跑”为“网点就近办”

  “我们又不懂怎么操作电脑,家里也没年轻人,上海那么远,我们跑一趟累的半死不说还要花钱,多亏了你们告诉我可以在网上申请,帮我填了申请信息,还帮我邮寄了申请材料,让我们省了不少钱,也省了不少心啊”资阳区迎风桥镇的郭嗲嗲满含热泪地说。

  郭嗲嗲之子郭某涉嫌诈骗被羁押在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心急如焚的郭嗲嗲没钱为郭某请律师,万般无奈下郭嗲嗲找到了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资阳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郭嗲嗲后,建议其向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当即为其联系了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沟通,工作人员指导郭嗲嗲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与经济情况证明表,为其在网上预约填报了申请法律援助信息,并通过邮寄申请材料为郭嗲嗲完成了法律援助申请。几天后,郭嗲嗲兴奋的打来电话说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通过了郭某的法律援助申请。

  推行法律援助申请跨区域通办是为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将收到的不属于本机构办理权限内的事项,而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及时转交至有办理权限的法律援助机构又一项重要便民举措。跨域通办大大节省了申请人往返申请的时间,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逐步转变服务思维,“把方便带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理念,通过“部门沟通”“数据跑路”等方式,着力打通服务基层困难群众“最后一百米”。

  

  (资阳区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7/t20210705_19851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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