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石泉一男子外出打工遇车祸 律师跨省帮讨赔偿款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帮我丈夫讨回了公道,让我们依法获得了赔偿。”近日,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村民张女士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森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汉军送上了锦旗表示诚挚谢意。
张女士的丈夫李某常年在浙江温州打工,2020年4月30日下午,李某下班骑着电动车返回出租屋期间,与贵州籍男子王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李某严重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某被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颅脑损伤、多处骨折、失血性贫血等症状,命虽然保住了,却呈现植物人状态,情况十分危急。经鉴定,李某伤情被评定为伤残一级,需要完全护理依赖,护理期限超长。
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部门出具了责任认定书,认定李某和王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王某小轿车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在李某治疗期间,王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
在后期处理赔偿过程中,由于张女士和其他亲属均对交通法规和保险赔偿不甚了解,索赔一度遇上困难,最终张女士回到石泉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请求给予帮助。
经过审查,李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且家庭条件不太好,李某发生车祸也给全家带来了极大地损失,按照应援尽援原则,李某符合法律援助相关规定。在核实批准之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森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曹汉军作为援助律师,帮助李某一家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接到指派后,曹汉军律师立即前往浙江进行调查,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为了获取相关资料让当事人尽快获得赔偿,曹汉军律师在温州待了大半个月,为了节省费用,曹汉军律师住在最便宜的小旅馆,每天在路边摊解决伙食问题。经过曹汉军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以最快的速度将肇事司机王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曹汉军律师利用娴熟的法律技巧和为群众耐心服务的精神,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十大赔偿项目,经过唇枪舌剑的辩论,法院一一支持。按照相关证据和确定的事实,曹汉军律师代理张女士提出了超出交强险部分由被告方负担50%的主张,均被法院支持。
2021年6月底,张女士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流下了激动地泪水,也对曹汉军律师无微不至的援助表示由衷的感谢。当张女士提出向曹汉军律师支付一定费用的时候,曹汉军律师明确表示拒绝:“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按照法律规定向你们提供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只要你们的诉求最终得到解决,我就感觉到值了!”
由此,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63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