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调研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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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负责人带队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呼和浩特、包头等盟市,就《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包头市司法局参加了座谈会,并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同志就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施情况,需要通过立法方式解决和推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对于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等进行了充分交流、探讨。通过调研,调研组一行对各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践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奠定了扎实基础。
(立法一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0/11/20/100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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