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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润泉城·“典”亮美好生活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济南市司法局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民法典集中宣传行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凝聚线下联动合力

  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法典进社区(村居)”活动,优选45名律师组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带领律师深入社区(村居)宣讲民法典。各县(区)司法局同步推进,各县(区)局负责同志、司法所所长和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分阶段、分主题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讲。

  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润泉城·“典”亮美好生活

  创新线上宣传形式

  常态化开展民法典“订单式”宣讲,联合FM105.8济南新闻综合广播,制作《法理讲堂》节目。制作发布民法典知识宣讲微视频,以微视频形式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法律服务过程相融合,开通《以案说法》栏目,定期发布当月群众咨询较多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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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

  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由“法律明白人”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在群众内部形成带动效应,提高群众学习民法典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在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板块,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普法宣传资料,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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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成效

  集中宣传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30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册,在全市掀起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崇尚民法典的热潮。全市首期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报名参训1164人,培训合格929人,通过网上结业考试834人。“法律明白人”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打通民法典宣传“最后一公里”,在农村地区营造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制作发布民法典知识宣讲、《以案说法》微视频18期,播出“订单式”民法典宣讲栏目《法理讲堂》2期,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案例传播民法典知识,提升普法针对性、趣味性,有效激发群众学法热情,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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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7/facab91b-6436-4e03-bf87-2930c80ca2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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