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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玛多“5·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正式启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7月12日,青海玛多“5·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启动仪式在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举行,副省长、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副指挥长匡湧出席启动仪式并代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宣布灾后恢复重建启动。当天,在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也同步启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青海玛多“5·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启动,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高度关切。这次恢复重建,将按照“保重点、保基本、保民生”的要求,重点实施生态环境修复、住房建设、交通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恢复、城乡设施、防灾减灾、和谐家园“八大工程”,制定土地、财政、税费、金融、产业、项目援建六项支持政策,以及物资、运输、价格监管三项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规划管理、宣传引导、督促检查等方面强化一揽子举措,推进科学重建、绿色重建、人文重建、阳光重建,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新家园。

  在随后召开的青海玛多“5·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座谈会上,匡湧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目标,抢抓施工“黄金期”,集中精力奔着今年年底解决群众平安过冬、学生正常上学、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明年恢复生产、改善提升的阶段目标,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省级统筹、部门指导、州县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深入研究,统筹解决好机制问题、生态保护问题、项目资金问题、组织实施问题。要进一步明确近期重点工作,各部门要抓好重建阶段政策保障、技术支撑和加强对项目的监察审计工作;州、县要抓紧组织力量开展拆危清墟工作,准确锁定重建户和维修加固户并列出清单明细,尽快制定建筑方案和加固方案,确保住房、学校和相关基础设施项目7月底之前基本开工,为灾后重建工作起好步。要特别注意施工质量,确保灾后重建经得起时间和质量检验,努力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07/t20210713_66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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