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司法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关于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大文章”,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根据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和晋中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安排,近日,晋中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
此次专项监督,由晋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监督组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方面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行政执法台账和行政执法案卷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按照执法主体、实事与证据、适用依据、处罚程序四项基础标准,以及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立卷归档五项一般标准,对被检查单位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现场集中评查、现场反馈,达到边查边纠的效果。监督组针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疑惑予以当场答疑解难,并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适用、行政裁量权标准、包容审慎监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期间监督组还深入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接受行政执法的现状,听取企业负责人对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的建议和意见。
下一步,晋中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民生重点关注领域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等行政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晋中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来源:晋中市司法局)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jcdt/202107/t20210712_927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