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五大作用”,打造佛山市“五个一流”法治化环境
7月12日,记者从佛山市司法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委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全市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该局近日,制定《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佛山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环节综合施策,举全系统之力,发挥“五大作用”,打造佛山市“五个一流”法治化环境,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参谋助手
提供精准科学专业的审查意见
《方案》首先从司法行政机关本身职责入手,将发挥参谋助手、立法引领、执法监督、专业服务、矛盾化解“五大”作用加以部署。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要是指高质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精准科学专业的审查意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把关作用,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要敢于说不、更要善于说行”,严谨高效做好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以及政府作为当事人的重大合作项目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助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性的合法合规审核,建立健全专家协审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防止地方(部门)利益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其次,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7+1+1”的管理模式,重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论证作用,压实决策承办单位法律论证责任。建立健全佛山市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并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此外,完善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市法律顾问团遴选工作,建立市、区、镇街三级党委和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完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以法律专业研判和权威论证,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智囊作用。
立法引领
构建稳定公正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在立法方面,需要发挥引领作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稳定公正可预期的制度保障。《方案》指出加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立法。树立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重点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加快相关立法,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补齐营商环境的法治“短板”。建立完善涉企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建立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政企互动直通车,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立法针对性实效性。
佛山律师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法讲座
此外,需要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合法性审查中有机融入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对不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一律不予通过。
执法监督
提供规范公平优良的政务环境
在执法方面,需要发挥监督作用,这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规范公平优良的政务环境。据《方案》介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推进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权责明晰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其次,是推动包容审慎智慧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主动公开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推动“人工智能+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构建起风险监管、智慧监管、精准监管“三位一体”的信用监管新模式;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除此之外,还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强化行政复议(诉讼)监督职能、发挥法治考评考核作用。
专业服务
提供充分普惠优质的法律服务
《方案》认为,在发挥专业服务作用方面,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充分普惠优质的法律服务。提升优质的法律服务需从标准和质量下功夫,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服务功能,优化法律服务行政审批流程,细化政务服务标准,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多领域、一站式法律服务。
佛山司法行政部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推动探索依托行业协会(商会)联合运作规范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佛山市商事调解中心,从前端、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继续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组织律师事务所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宣讲等专项法律服务。
同时,还需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打造“佛山法援”民心工程、持续开展公证“减证便民”行动、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矛盾化解
提供权威高效便捷的处理机制
在发挥矛盾化解作用方面,需要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权威高效便捷的处理机制。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功能,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保险、知识产权、版权保护、金融领域纠纷化解,打造一批有影响、有辐射、可示范的商事调解工作品牌;落实“诉调”“访调”“警调”“检调”对接机制,推动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联动机制,推动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构建“大调解”格局;发挥“互联网+调解”作用,推广运用“广东慧调解”等系统,提供矛盾纠纷信息化解决新途径。
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功能,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在推进商事仲裁工作的同时,还需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继续加大重点人群管控帮扶力度。
从上述部署推进“五大作用”,从而到实现打造一流的制度保障、一流的执法监督、一流的法律服务、一流的纠纷调处、一流的法治宣传“五个一流”法治化环境,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347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