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法治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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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面深化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面向基层开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等多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推送疫情防控法治信息5300余条,编写宣传材料120余篇,向村(社区)印发、张贴40余万份;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十进”活动8360余场次。
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全市新建或改造提升法治宣传阵地340余处,实现县(区)、街镇、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形成了济南市章丘区普法“方桌会”、济南市长清区“山东落子”等特色法治节目、济南市莱芜区“法治小夜校”、商河县“法治秧歌”等一批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其中,济南市章丘区举办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普法“方桌会”74场次。
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举办全市首期农村“法律明白人”网上培训,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共1164人,目前已有834人考试合格。各区县分别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年培训达2万余人次。
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农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在村“两委”换届中同步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确保农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体系健全。拓展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劳动用工、城建拆迁等矛盾问题多、群众需求大的行业领域。目前全市共有村级调委会5613个、调解员1.8万余人。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7/e3bd8c6b-62ff-4b06-839d-113eef1c0d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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