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 广州白云区司法局:助力老龄社矫对象平稳度过矫正期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老龄社区矫正对象(以下简称“社矫对象”)的管理服务成为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高度关注老龄社矫对象,通过定制矫正方案、加大关怀力度、强化法治教育等举措,以刚柔相济的方式助力老龄社区矫正对象稳度矫正期,顺利融入社会。
耐心教导,定位监管不松懈
今年68岁的来穗人员邓某在广州工作已多年,目前在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某小区当保洁员。去年,邓某由于跟废品回收人员发生纠纷打斗并致人受伤,被白云区法院判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邓某是一个十分认真勤快的人,就因为一时冲动发生了打斗,被判了刑,对他打击很大,他情绪十分低落。”金沙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邓某与妻子住在垃圾收集站旁的一个约10平方米的小屋,负责小区外围的保洁工作,平时早上5点多就起床工作,傍晚6点半结束工作回家,有时还会加班到晚上。
由于邓某的儿女均在老家工作,夫妻二人对智能手机的操作犯了难。起初,邓某对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十分不适应,对于每日要发送定位更是头痛不已。邓某向金沙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自己和妻子小学都没有读完,不太懂得用手机,平时仅用来接听亲人电话,不会拨电话,更别提使用手机发送定位。
根据邓某的思想状况、犯罪原因以及性格特点,在白云区司法局的指导下,金沙司法所制订对其实施社区矫正的方案,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帮助其尽快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邓某单独开展手机使用“培训课”,帮助其存留备注好司法所的电话号码,并学会回拨司法所电话。同时,工作人员还帮助邓某将智慧矫正小程序放置在其手机桌面显眼的位置,专门制作打印了一本发送定位的教程小册子,现场手把手对邓某进行教学。
经过司法所人员耐心教学,邓某熟练掌握了发送定位的方法,每天都十分准时地发送定位。他表示,今后会主动向金沙司法所汇报思想动态,以认真的态度完成工作,以感恩的心态回报社会,不再冲动行事。
法治帮扶,促社矫对象积极转变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现年67岁,目前在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进行社区矫正。松洲司法所摸排发现,陈某因对一宗房屋建设承包工程纠纷的法院判决不满,持续信访近20年。
经司法所调查了解,陈某深陷法律法规错误认知鸿沟。对此,自陈某入矫后,松洲司法所第一时间制定个性化社矫方案,迅速对其展开法治诊脉帮扶。该司法所多次联合社区法律顾问,通过谈话、查阅陈某纠纷案件档案等途径,给予其法律指导意见和政策疏导。同时,司法所充分发挥工作人员、居委会人员、片区警察等矫正小组成员力量,在重要节日上门探望关怀陈某,主动了解其思想动向、生活困难,强化社矫人文关怀。
司法所、居委工作人员、片区警察等矫正小组成员对陈某上门走访、谈心谈话。
司法所联合社区法律顾问通过谈话、查阅陈某纠纷案件档案,给予其法律指导意见。
“通过司法所前期的思想教育工作,陈某的思想发生了积极转变,疫情期间,他主动参加社区疫情管控出口值班、测温志愿工作,受到社区群众好评。”松洲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番积极改造后,陈某从管理对象变为社区防疫中坚力量。陈某也向司法所承诺,日后将认真接受矫正,争取顺利渡过矫正期。
社矫对象陈某主动担任社区的疫情防控志愿者。
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像陈某这样的缺少法律知识的老龄社矫对象,区司法局对其强化法治教育,在入矫宣告、走访中开展法治宣传,着重围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和与老龄社矫对象罪名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强化老龄社矫对象法治宣传的同时加强对其家属的教育引导。同时,该局强化反诈法规宣传,提升防范意识,帮助老龄社矫对象更好融入社会。今年以来,该局已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近80场次。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349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