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建支部 党建聚合力
在深入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创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工作中,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始终将司法所党建工作摆在首位,结合工作实际,建立3个片区党支部,以“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了党建引领、条块结合、责任明晰、力量充足、统筹推进的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聚焦强基铸魂,“党建+阵地”加出凝聚力
自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以来,我县紧扣省市要求,对标全省“六好”司法所创建标准,严格落实“三到位”,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人员规格配备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基层司法所建设架构提出了具体意见,组织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反复斟酌完善,明确11个司法所均为副科级规格,并迅速择优配备,人财物和监督考评由县司法局直管,核定政法专编23名,局机关下沉15名干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岗位,按规定落实职级待遇、政法津贴和乡镇补贴。二是基础设施规范到位。积极与公产部门和各镇对接落实业务用房,分批次进行装修改造,用足用活现有资源,按照统一标准,根据工作职责,科学布局分区司法所内部部室。及时配备必要业务装备和办公设备,依据片区合理保障3辆司法警车。结合业务职能,在司法所关键部位融入党建、法治、廉政文化元素,着力营造浓厚的宣教氛围,打造司法行政服务与法治宣传教育一体的基层法治文化阵地。三是党的组织建设到位。将11个司法所划为3个党建片区,成立片区党支部,形成了垂直领导、全面覆盖的党建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完善片区党支部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将党的建设作为司法所业务水平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指导和监督基层司法所片区党支部各项工作,有效激活基层党员的红色细胞,让党支部作为连心纽带,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将党的战斗堡垒建到司法行政工作最前线。
聚焦提能增效,“党建+队伍”加出战斗力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总要求,以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一是组织生活规范化。切实规范各片区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学习讨论等形式,筑牢党员思想基石,采取专项检查、年度考评等方式对基层司法所片区党支部工作进行督导,让党内生活更加庄重、更加严肃,更加规范。二是能力提升精准化。制定党员干部培训学习计划,举办“我的业务上讲堂”活动,每周实行“业务骨干人人讲、邀请专家专题讲、实地观摩现场讲”,策划“精技提能创佳绩,不忘初心永向党”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研、以赛促练,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研讨,促进业务相长,实现共同进步。推行“青蓝工程”传帮带结对行动,通过师徒结对、跟班学习、现场观摩等形式,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帮助司法所人员快速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作风建设制度化。将司法所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重大法治事务集体讨论研判制度》《矛盾纠纷研判制度》《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会商研判工作制度》《石泉县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司法所日常管理五项制度等22项制度。严格落实片区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强支部战斗堡垒,强化党风党纪教育,运用警示教育平台、廉政党课、廉政教育基地等多元渠道,在党员中营造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抓好党员日常监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党员作风进一步提升,进一步织密扎牢制度笼子,精准管理干部,促进运行高效。
聚焦为民便民,“党建+服务”加出满意率
坚持把党建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一体推进,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一是强化依法治理为民。以更高水平法治石泉建设为目标,积极向基层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意见,促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从村、社区干部、法律志愿者中,选择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充实基层法治队伍。进一步指导村、社区完善村规民约,以农民夜校、道德讲堂为载体,开展文明乡风、良好家风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道德素质,促进社会稳定和邻里和谐。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便民。在镇、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采取线上微信、QQ互动,线下坐班咨询、入户解答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法律关切。积极发挥党员作用,通过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广泛开展“民法典‘双百千场’大宣讲”“法律援助宣传月”法律进校园等法律“六进”活动,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民生党建”品牌,推动片区支部党员走进田间地头、楼宇院落、学校工地,让群众体验到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切实维护稳定安民。创新实施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工作模式,各司法所联合镇社治办、法庭、派出所等单位,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始终将社区矫正做为底线工作常抓不懈,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积极落实临时救助、技能培训、指导就业等帮扶措施,严防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形,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2020年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9.75%。7名司法所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4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其中2个司法所被列为“示范所”,池河司法所还被推荐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67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