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办证“零距离” ,贴心服务送真情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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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及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7月14日下午,杨先生前往公证处咨询办理委托公证事宜。据了解,该男子母亲重症住院,行动不便,但母亲名下有套房产欲向外出售,前段时间已经与买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现在母亲病情加重,需要住院治疗,不能亲自前往房地局办理售房相关事宜。于是,杨先生来到公证处申请去医院为其母亲办理委托公证。公证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杨先生,在全面了解情况后,核查了提交的资料,公证员迅速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好上门办理公证之所需。
15日上午,公证员荣海生与公证员助理张杰前往医院上门办理公证。公证员经与老人交流发现,老人于一九六五年出生,今年也就才56岁,神智思维清楚。公证人员首先向老人进行了法律讲解,将委托公证的事项和权利义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老人,确保老人完全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后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依法受理了委托公证事项。
这是碑林区公证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自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碑林区公证处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公证服务流程,积极践行“公证服务解民忧、暖人心”的宗旨。秉持“马上办、及时办、一次办”和“让群众少跑腿”工作思路,开展“上门服务”“优先服务”“加班服务”,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6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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