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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等十部门:专用账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并按时足额向其中拨付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这种做法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单独规范管理,能够确保人工费用拨付到位。同时,对未及时拨付的情况,加强预警处置,账户资金不足时及时追加。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专款专用的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6年,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从制度层面确立了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将专用账户制度上升为法定制度。而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则把制度落到具体操作的实处。

  什么是“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拨付周期和比例,按时足额向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拨付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即人工费用)。

  专用账户体现了优先原则。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李新旺表示:“账户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这种做法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单独规范管理,能够确保人工费用拨付到位,防止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被挤占,同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互相交织。”

  精细管理才能确保专用账户行之有效。专用账户有4个核心环节,分别是:账户开立、撤销、人工费用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中提出,对未及时拨付时要加强预警处置,账户资金不足时要及时追加。否则,将受到项目停工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从制度上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资金来源。

  设立专用账户是否会增加企业开户负担?由于各地关于开立专用账户的规定不一,有的省级区域内地市之间缺乏有效政策衔接渠道,一些金融机构服务意识和水平还有待提升,导致一定程度上施工企业还存在开户难、开户多的情况。为此,《暂行办法》明确总包单位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符合项目所在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精简施工企业专用账户开立数量,解决企业专户过多、财务管理困难等实际问题。

  设立专用账户是否会增加农民工开户负担?此次《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也不用重新办理新的银行卡。具体来说,支持农民工使用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现有银行卡发放工资;农民工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和他行银行卡的,鼓励执行优惠的跨行代发工资手续费率。

  工资支付监控平台也是推动专用账户、实名制、总包代发等核心制度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建设银行开发的“民工惠”,以及贵州“薪莫愁”、广西“桂建通”、成都“安心筑”等工资支付监控平台,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人社部正在计划建立纵向与各地人社部门,横向与行业主管等部门互联互通的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平台,实现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的归集,为开展工资支付情况监控、农民工欠薪情况分析、欠薪处置等提供支持,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7/t20210719_66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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