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班
为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提高我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7月21日至22日,衡阳市委依治办、市司法局举办2021年衡阳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副局长、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各县市区推荐选派的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衡阳市委党校和南华大学法学教授、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衡南县茶市镇司法所负责人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基层常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法及技巧、农村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问题四个方面为示范教员授课。
此次培训,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增强“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开展基层法治宣传、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示范教员的引领带动,推动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用法能力全面提升,培育一支了解基本法律知识、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增强基层普法力量,深化“法律进乡村”,促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据悉,我市将在“八五”普法期间重点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进一步明确“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制定培训计划,分年度分层级组织日常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优秀“法律明白人”推荐评选,强化表彰激励。同时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工作能力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衡阳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7/t20210727_19999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