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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五个坚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毕节市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法治毕节”建设的重要载体,把全面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组织,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01 坚持普治并举 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按照“组织建设有力、民主建设规范、法治建设扎实、社会和谐发展”四大创建标准,把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公开制度、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一起抓,着力构建自治有力、德治有效、法治有序的乡村善治路子,在各个村居社区依托现有场所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完善乡村法治化基础建设。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与村务治理有机结合,以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提高村(居)“两委”成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协助村(社区)规范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实效。大方县利用村老、寨老、族老、老村干、老党员“五老”人熟地熟事熟优势,聘请他们作为特邀调解员,帮助调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成功率。在286村居派驻100余位法律工作者,在示范村中派驻驻村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反映民意、调解纠纷、法律援助和代理诉讼等服务,群众只要一个电话,法律服务就直接送到家门口。

  

  02 坚持普惠均等 提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精准配置

  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大力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宣传工作,毕节市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纳雍县枪杆岩村主要发展乡村旅游业、养蜂产业、辣椒种植业、休闲渔业等产业,积累村级经济,推行“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组织模式,按照“智、志、业”同扶,“德、法、自”同治,“户、联、寨”同评,“誉、物、金”同享的工作思路,制定《枪杆岩村“贫治双扶”工程方案》,制定了村规明约、开展“党建+积分”宣传,建立积分超市开展评比,并建立积分台账。目前召开积分分红12次,发放积分代金券积分12800分,积分换物258人。根据社区产业发展,实际开展劳动力就业意愿调查,开展有针对性、差别化、多样性、跟踪式的职业技术与乡村文化教育,让青壮年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展“智+”“志+”兴业兴局活动。实现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提升青壮年劳动力自我创业就业的能力,培养一批懂技术、懂产业、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人才兴农的良好局面,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无缝衔接。

  

  03 坚持法德融合 深入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法律道德讲堂”的阵地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良好家风,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组织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8万余场。探索推出系列新媒体普法、山歌普法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形成了浓厚氛围。开展法治惠民服务工程,立足更好服务群众、释放法治红利,全市先后建成280个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426个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360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85个综治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天网工程”前端监控点1.86万个,“雪亮工程”监控点9143个。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万件,实现矛盾纠纷总量下降约1/3。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10个县区全覆盖,惠及27万余名特殊人群及其家庭。

  

  04 坚持创新引领 完善乡村治理新格局

  充分发挥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在社会治理中的“神经末梢”作用,推动基础网格深度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信访案件化解、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各项重点工作和关键任务,真正把网格员锻造成推动基层社会有效治理和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一线“尖兵”。积极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的作用,通过组建新乡贤队伍,搭建活动平台,弘扬乡贤文化,推动乡贤深度参与乡村治理,持续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真正把乡贤培养成议事决策、矛盾调处和村级事务管理的村居助手,极大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赫章县柏杨村在传统法治支撑中,依托经济优势,柏杨结合党建和自治、德治、法治,自2019年以来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的探索中,走出一条“依靠文明户评选活动聚人心促和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路子,全村村民和谐、村级治安稳定、经济高速发展。

  

  05 坚持提升基层普法队伍能力水平

  全面提升基层普法队伍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能力和水平。为了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毕节市及时启动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指导工作,积极组织省级专家,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对村(居)法律顾问以及以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培养一批基层法治宣讲员,打造一支庞大的民法典普法队伍。进一步将全民普法和守法实践引向深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夯实法治毕节建设基础,为毕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近年来,毕节市在大力实脱贫攻坚略中,通过司法行政、综合执法、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综合举措,联合发力,扎实推进法治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重点突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加强了软硬件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法治宣传更加丰富,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民主自治更加有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提升,广大村民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了逐步提高。威宁县石门乡、黔西市新仁乡化屋村、金海湖新区响水乡青山村、七星关区长春堡镇干堰村被拟推荐为全国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截至目前,毕节市共有12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157个村(社区)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284个村(社区)荣获“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为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107/t20210728_69319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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