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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宝鸡凤县公证处落实“最多跑一次” 群众舒心送锦旗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宝鸡市凤县公证处收到了一份“快递”,打开后是一面锦旗,上面绣着“公证为民办实事,服务热情有当担”十四个字,锦旗的背后是一次平常而又生动的公证案件。

  

  2021年6月25日,家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的刘某甲来到宝鸡市凤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其父亲刘某某遗产的继承公证事宜。经公证员审查,刘某某为凤县籍某小学退休教师,其名下在凤县某银行存有存款,根据刘某甲提供的申请材料显示,刘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刘某某的两个儿子刘某甲、刘某乙,其中刘某乙为智力残疾贰级,监护人为刘某甲。

  鉴于刘某甲为汉中市汉台区人,到宝鸡市凤县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事宜路途遥远非常不便,证据核实成本也较高,为了不让刘某甲再来回跑路,切实解决刘某甲的困扰,凤县公证处根据以往与宝鸡市公证处协作经验,决定予以受理刘某甲的继承公证事宜。在办案中,公证人员先是前往刘某某生前工作的凤县某小学查阅刘某某工作档案,核实了刘某某的亲属关系,随后又向汉中市汉台区残疾人联合会发函核实刘某乙的残疾及监护人状况,汉中市汉台区残联回函确认刘某乙残疾及监护人状况,紧接着又登录公证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相关信息,最后根据刘某甲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公证人员核查的结果出具了公证书,凤县公证处于2021年7月26日为刘某甲免费邮寄送达了继承公证书。

  在收到公证书后,刘某甲很激动,连忙打电话向凤县公证人员表示感谢,说道:“原本以为要跑好几次,没想到只跑了一次就办好了公证,真的太方便了,感谢凤县公证处!”

  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措施,充分让人民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是公证服务的工作要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公证法律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公证行业新的发展理念,凤县公证处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落实好“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72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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