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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7月28日上午,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信长星提出工作要求,常务副省长、省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杰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涛主持会议。

  信长星强调,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我省而言意义尤为重要,是一项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都很强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普查摸底,强化成果运用,为不断提升综合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证。

  会议强调,我省气候条件严酷,地质环境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和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坚决扛起防治自然灾害的政治责任。要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联动,形成普查工作合力。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经费、人员保障,深化普查试点经验推广,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夯实普查工作基础。要健全调度督导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程序管理、质量管控,确保数据源头有保障,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对比,普查结果真实可靠,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会前,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7/t20210729_66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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