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获评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
近日,司法部发布5个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案例,我省“日照市莒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刘某等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法律援助中心
对刘某等农民工讨薪
提供法律援助案
刘某等10余名村民,2016年初受雇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先后前往新疆、安徽等地从事水渠修建、路面铺设等工作。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经刘某等人多次索要,该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借据”,约定7%的年息,共拖欠工资14.5万元。刘某等人手持“借据”,多次到该公司索要剩余工资无果。
2020年6月12日,刘某等人向村法律顾问咨询讨薪问题后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莒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孙律师承办该案。
两名承办律师在查阅案件资料后了解到,该公司将本应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用于资金周转,拖欠工资数额较大,且该公司在莒县人民法院还有其他案件,资金情况并不乐观。承办律师担心如果案件通过法院判决,然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将会经过较长时间,具体何时能够执行到位无法确定。
鉴于此,承办律师多次与受援人沟通案情,分析案件调解和判决的利弊,决定采用诉讼加调解的手段。最终,经法院庭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涉案公司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利息。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7万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1.5万余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2亿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次获评指导案例的案件就是众多农民工讨薪案例的典型代表。
案例可在12348中国法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询,案例编号:SDFYGL1611201296。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8/f3598b90-0613-460e-88b1-7a075761271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