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八查八看”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近日,晋中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围绕《晋中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聚焦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检查验收晋中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八查八看”的方式,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全面清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查组织体系建设,看统筹保障力度。要求各县(区、市)全面建立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组织人员、设施设备、执法车辆、人员待遇、经费方面形成固定持续的保障增长和强化;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股)室人员相配套的工作体系,单位自行开展定期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检查,单位第一责任人述职内容列入依法治理行政执法的内容;本单位被复议、被诉情况明晰;人民群众对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查制度建设,看常态落实。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制度和操作办法、落实细则,全面进行部署安排;建立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统计年报制度,定期统计行政执法基础数据、总结情况;各项制度装订成册,建立建档归档并认真按照制度落实。
三、查平台建设,看公示机制落实。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公示清单,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救济渠道、监督方式和案件查处进展结果等;明确公示时间要求、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行政执法决定作出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形成本单位公示平台与政府信息公示平台相互衔接的推送机制,确保各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查队伍建设,看执法素质能力提升。要求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単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全面规范执法队伍,完成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申领工作,对行政人员执法资格加强管理,实行人证合一;进行执法活动时,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公开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服务窗口公示执法人员信息牌,明确服务信息;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岗前培训、岗位培训。
五、查设施设备使用管理,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规范的音像记录设备,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领用设备登记制度和集中存放制度;做到完善的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相衔接,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执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做到全过程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信息实现定期妥善存储和统计分析。
六、查专门机构,看法制审核落实。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要求,加强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建立名单名册并明确责任;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流程图,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明确办理时限;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要求、标准格式、流程开展审核,并对审核依据、原始记录进行档案留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解决问题,严格规范落实。
七、查阵地建设,看典型打造。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制审核工作阵地、场所;原则上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要建立询问室、听证室等行政执法场所;积极推进询问室、档案室、音像记录设备存放室三室建设;行政执法案卷做到准确建档、及时立档、按时归档、统一管理;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新的高度;加强执法数据采集整合、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共享互通。
八、查自身建设,看服务效能。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保留清单,并进行公示;在服务窗口印制证明事项清单手续表,办理办法提示,方便群众办理;积极落实本行政执法领域执法行为用语、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基本掌握熟练运用本部门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进《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提升自身形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短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长效机制。
(来源:晋中市司法局)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jcdt/202108/t20210801_930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