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 法有所应 市司法局聚力推动法治泉州建设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坚持把“人民需不需要”和“人民满不满意”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标尺,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将为民初心实践于司法行政具体工作中,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立法为民”,“三个导向”推动良法善治
坚持公开立法、阳光立法,健全完善公众意见表达、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群众参与立法渠道。
一是以民需为导向精准制定计划。市司法局聚焦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关切,精准选题。牵头开展《“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遗产保护办法》《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办法》等规章的起草工作。
二是以民意为导向广开立法言路。市司法局全程参与《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工作,联合市住建局通过网络平台发放《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立法需求。召开两场群众、企业参与的立法征求意见会,征集意见163条。同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破解机制梗阻。在梳理总结以往存在的征求意见流于形式、征求意见对象范围过窄、反馈渠道不通畅等问题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出台《地方立法征求意见指引》,明确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在起草和审查过程中的征求意见流程,指导各部门开展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二、坚持“执法护民”,“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探索“柔性”执法,有效维护秩序、保护权利。
一是率先试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与市监察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生态环境保护、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七支综合执法队伍开展试点。试点单位依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系统内全市统一的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已分别出台《泉州市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书,积极推进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培训,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人员4.5多万人参加培训。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已报名3279人。
三是创新推行行政复议“现场勘验”。加强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建立行政复议现场勘验机制,每月现场勘验不少于一次。对于土地、山林等涉及重大利益案件,一般都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倒逼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今年来,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4件,其中调解成功12件。
三、坚持“减证便民”,“四个方法”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
一是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上“做加法”。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谋划、督导推进作用,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下发《泉州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清单化、项目化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二是在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上“做减法”。对市直单位行政审批申报材料2454项涉及“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经清理保留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106项,暂保留以省“五级十五同”为依据的证明事项1090项,共减少1258项。
三是在构建公平竞争机制上“做乘法”。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动以市两办名义出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创新成立泉州市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库,专家库涵盖11个专业领域,增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众参与度。对2020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83份进行全面清理。推行备案审查事前服务工作法,在省对市绩效考评中,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率100%。
四是在涉企涉民证明事项上“做除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形成《泉州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第一批)》(73项)并对社会公布。其中,涉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证明22项、市医保局3项、市民政局6项、市住建局17项、市科技局8项、市卫健委8项、市司法局9项。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公布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26项。
四、坚持“服务便民”,“三大维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着眼提升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一是载体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市建立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32个。开展部署第三批律师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目前已有822名律师入驻,今年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755人次。
二是内核上,优化服务产品供给质量。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以“清单式”整合升级“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到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温度。今年来,全市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083件,司法鉴定事项220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48件(比增47.77%),为受援人挽回损失4797.03万元。
三是品牌上,开展“法援惠民生”创建。持续加强弱势群体援助力度,增设退役军人、调解仲裁等专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度融合“互联网+”法律援助及法律援助异地受理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全域通办”。2021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五、坚持“法治安民”,“四向发力”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以我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之基层法治建设及调解提升专项行动为牵引,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是筑牢基层依法治理支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市遴选法律明白人7606名。对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动态化管理,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率达100%,今年新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
二是造浓全民普法宣传氛围。坚持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宪法宣传为核心、以民法典宣传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将地方性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实施线下“百千万计划”和线上“新媒体法雨行动”,今年来,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0场,参与人数超过200万人次。
三是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扎实开展“一所一品”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所“强基础、展亮点、创品牌”评述活动,大力培育11个司法所“一所一品”的品牌特色创新项目,努力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是建强村(居)法律服务网格。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深化法律服务“五在场”,加速推进“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全时空法律服务。今年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重大村务决策在场7次,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在场14次,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在场230次,重大纠纷调解在场1493次,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场51次。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gsqssfj/202108/t20210802_56588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