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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全面强化行业重点人员、重要环节疫情防控措施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交通运输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疫情防控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印发实施多项疫情防控举措,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疫情反弹蔓延。

  强化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疫情防控方面,进一步修订《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七版)》。严格落实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闭环或封闭管理,要求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等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实行闭环或封闭管理。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可每隔1天开展1次,并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要求港口内、外贸作业人员固定岗位,杜绝交叉作业。

  强化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方面,修订发布《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7.0)》,重点对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船员废弃防护用品的处置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按照适用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要求,对船舶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置,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尽可能密封封装。生活垃圾送岸处理时应按照当地港口及海关检疫等部门的要求进行,送岸前应对生活垃圾外包装、垃圾存放场所进行消杀处理,相关船上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对废弃的一次性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服应设立专门的收集区域和收集箱定时回收,回收后应密封封装,并标识内容物。要求船员在接种疫苗后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不能降低防护要求。

  加强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印发《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明确要求建立国内游轮在船船员和服务员“不接种疫苗不上船”与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强化游轮乘客上岸游览管理,并与游览景点建立疫情相关信息通报制度的要求。同时,增加对临时登轮人员管理的要求,对船舶抵港后,需要上船进行加油加水、物料供应、垃圾清扫等工作的临时登轮人员,明确船方要查验健康码、行程记录、测量体温等措施。

  增强进出中高风险区的客运管控方面,将严格落实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进出中高风险区的客运管控,按照当地防疫领导机构的统一要求,及时果断、科学精准采取区域停运、封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强化交通运输工具、客运场站防控措施落实,督促乘客和一线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流调溯源工作。同时,完善应急运输方案,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开展应急运输组织调度,做好重点群体、防疫物资、生产生活急需物资的保障工作。

  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免费退票。交通运输部4日发布关于特殊时段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免费退票的公告称,自4日24时起,此前在道路和水路客运站、客运联网售票平台等渠道已购买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售票单位应当予以免费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各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本地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发班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此前旅客已购买客票的,售票单位也应当免费办理退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系统各级责任,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指导行业认真配合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及时查隐患、堵漏洞,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等环节传播扩散。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8/t20210806_67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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