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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司法局:“四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黔南州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创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在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率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在行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成效。

  01 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创建

  以国家级、省、州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为指导,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实地验收工作方案,实地督促、抽查、分析研判各县(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推动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创造良好法治氛围。目前,已全面铺开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1个、省级108个、州级194个、县级357个,瓮安县法治文化园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瓮安县法治文化园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02 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在加强

  以推进民法典宣传普及为着力点,实施民法典“万人大培训”计划,依托省级“线上”培训,在州、县、乡、村设421个分会场,组织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村(居)法律顾问、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等11000余人参加“线上”集中培训并参加考试,通过率为100%,培养村级法治宣传教育专员带头学法普法。制定《民法典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定向指导方案》,通过省、州、县三级法律专家对口定点乡(镇)、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对口定点村(居)开展线下授课宣讲,推进民法典“热”在基层、“典”到群众。目前,已对全州11县(市)36个乡镇135个村(居)2500余人开展培训,持续到8月底结束实现乡镇村全覆盖。

  

  省级专家潘志成教授到惠水县濛江街道办宣讲民法典

  03 矛盾纠纷调解率在提高

  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标准为指导,制定“五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方案,通过全州137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行自评,州级进行实地测评、指导,创建“五星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星级创评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建设,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提高调处效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目前,超过80个“五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创建,今年以来,全州受理、调解矛盾纠纷9487件,调解成功9186件,调解成功案件数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成立黔南州巾帼志愿服务队

  04 法律援助服务在行动

  建立用心、恒心、爱心、暖心、安心“五心”法律援助品牌,在全州部分律师事务所、群团组织、监狱、中学及高校建立“五心”法律援助志愿维权岗、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从律师事务所、政法、妇联、教育等部门招募维权志愿者,每个维权岗(工作站)由一名律师值班,实行“一岗(站)一人”负责制,负责受理所驻站点线上线下法律援助申请。针对乡村外出务工人员、老人、儿童等法律需求,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为弱势群体提供专门的“法律保镖”。目前,36个“五心”法律援助志愿维权岗、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建,招募维权志愿者115名,开展法律援助、法治宣传30次。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108/t20210810_69466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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