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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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8月6日,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在册1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以近期发生在本县社区矫正对象多某矫正期间不服管理,撤销缓刑收监案件为例,深入浅出的向在册矫正对象阐述了违反监管规定的严重后果。并从四个方面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进行了重点强调:一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外出;二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减少外出聚会、聚餐,注意自我防护;三是严格执行“939”签到制度,定位手机要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开机,避免停机、关机、人机分离,切勿以身试法;四是做到谨慎应酬饮酒、不酗酒不闹事,不酒后驾车,不参与违法活动和群体性事件。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组织纪律观念,也为疫情防控及辖区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108/t20210811_67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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