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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六项严格举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铜陵市司法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职责,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来访人员出入管理。来访人员进入服务大厅前一律出示安康码、进行体温测试并佩戴口罩,严格登记来访人员身份信息。前台配备口罩,向未携带口罩的来访人员提供。

  二是严格管理工作人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所有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进入服务大厅前须测量体温并佩戴好口罩。要求值班律师前往外地出差或办案须向法援中心报告。

  三是严格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做好服务大厅和办公场所重点区域的消毒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是严格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及时传达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利用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法律援助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宣传工作。

  五是严格解答防疫法律问题。来访人员较多时安排分散解答,保持人员之间有效距离,坚决避免人员聚集。要求值班律师认真解答涉及疫情防控法律问题,耐心解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六是严格督查落实情况。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文件到县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仲裁委,要求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不定时检查落实情况。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5853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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