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建立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联系人制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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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日前,池州市针对不足3名党员的鉴定机构,建立了党建联系人制度。
制度明确,党建工作联系人(联络员)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党员管理干部对接不足3名党员的鉴定机构,建立固定党建联系点,开展党的工作。党建联系人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组织指导各鉴定机构党务工作者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宣讲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培养发展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实时了解掌握鉴定机构党建工作情况,跟进指导工作,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现代化“三优”池州提供优质司法鉴定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5852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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