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发文规范律师出庭着装
为加强律师队伍管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专业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司法部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律师出庭着装的规定。8月11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发文规范律师出庭着装。
一、充分认识重要性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这对于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律师协会要充分认识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本市律师出庭着装规范工作的管理,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市律师协会要加大对律师出庭着装规范的宣传力度,通过自媒体、律师协会官方网站等平台,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各律师事务所和每一名律师。同时,还应在本市组织安排的培训课程中,加入关于律师出庭着装规范的有关内容,教育引导本市律师、实习人员严格按要求规范自身出庭着装,务必做到应知应会。
三、抓好工作落实
各市律师协会要向律师所印发《承诺书》,组织本市每一名律师签署,要求律师本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出庭着装事宜作出承诺。同时,请各市律师协会及时汇总本市律师签署《承诺书》情况发送至省律协会员部。
四、加大查处力度
各市律师协会向各律师事务所下发通知后,要不定期对律师出庭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并主动向法院了解律师出庭着装情况。下一步,省律师协会将联合省法院,就规范律师出庭着装问题建立协同机制,不定期抽查我省律师出庭着装情况,并向各市律师协会通报。对违反出庭着装规定的律师,各市律师协会要敢于担当作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者给予行业处分。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476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