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四个突出”擦亮“法治名片”
一是突出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清单,全面规范全市各级实体平台建设运营。围绕平台管理、服务提供、服务保障三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公共法律质量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将公证事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严格落实司法鉴定违法违规惩戒机制。
二是突出审查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切实改进立法审查方法,不断提高立法协商、座谈、论证、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的质量,实行“开门立法”。全面贯彻落实《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推进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
三是突出公正执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重点强化市县两级工作体系。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本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规范季度通报制度,建立约谈机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是突出宣传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认同感。对照7大方面、25项任务,全力抓好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十场演讲比赛、百场巡回宣讲、千场联动普法实践”民法典学习宣传“十百千”活动。扎实推进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5854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