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社矫人员养猪致富绘就精彩人生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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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司法所的关心和开导,要不我也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8月18日,解矫人员刘某对东安县花桥司法所回访工作人员感激地说道。
刘某2019年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东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年,同期到花桥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刘某在矫正期间年轻气盛,觉得家里有支鸟铳祖辈留传,自己从未使用,被判刑心里不满,产生自暴自弃心理。
刘某养过猪,有技术,有梦想,妻子贤能,儿女聪慧。花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了解上述情况后,与其进行了多次交流,决定因人施策,利用他养猪技术,有一定抱负的心里,在矫正管理和法治教育同时,鼓励他扩大养猪规模,走科技养猪兴业路。在花桥司法所和妻子的劝导帮助下,刘某重新燃起了养猪致富的火种,也意识到人非圣贤,熟能无过。2019年,刘某筹资对家里原有猪舍进行升级改造扩建,增养母猪和肥猪,通过一年的努力,2020年实现产值80万元,纯利40万元。2021年8月,刘某将养猪规模扩大到母猪50头,肥猪400头。为了适应规模化养猪,刘某准备搬迁养猪场,正在向村里和有关单位申请用地。
养猪不仅给刘某带来了收入,走上富裕路,更使他重新找回了自我,家庭也更加和谐美满。今天的刘某致富不忘乡邻,正在成立养猪协会,带动周边村民共同致富,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绘就精彩人生。
(东安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8/t20210820_20384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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