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进庄户院解民忧暖民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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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塔尔湾法庭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将法庭“搬”进庄户院,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体现了司法关怀,真正实现了“双赢”。
今年7月21日,塔尔湾法庭受理原告陈某诉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据了解,陈某与黄某自1990年登记结婚至今,已走过三十个年头,原本生活幸福的家庭,却因一些琐事影响了他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法官接收该案件后因联系不到被告,便驱车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材料,才得知被告腿部受伤,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看到被告情况特殊,当即决定本案进行巡回审判,为被告减轻诉累。
8月11日下午,塔尔湾法庭审判员、书记员一行人再次驱车前往极乐乡下和衷村,在被告黄某家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原告陈某与被告黄某的离婚纠纷案件。经审理,原、被告之间并无非离婚不可的原因,且被告表示尽管原告心里对他有很多不满,但他受伤的这段时间,原告一直无微不至地在照顾他。可见,原告心里仍旧在乎被告。同时,被告也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缺点。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被告表示愿意改正自身不足,而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巡回审判走进乡村百姓家,既是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也是现场普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把法治课堂搬进百姓家里,在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同时,真正发挥出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108/t20210818_67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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