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司法局:“四化”措施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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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常态化法治示范村创建。长寿区司法局坚持对全区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常态化日常督查指导。通过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开展法治阵地实地查看、台账档案查阅、村民走访座谈等活动,确保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并能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长效化法治阵地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老旧社区改造等基础工程修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小广场等法治宣传场所,结合城区桃花公园改造工程升级打造长寿区法治文化广场。健全宣传阵地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定期督促各村(社区)对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内容进行更新,确保法治宣传阵地作用长效发挥。
着力精细化法治人才培养。区司法局对新选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讲以“法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探”为题的岗前法治课。同时将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重点,讲授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和人民调解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人员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意识,促进乡村基层自治组织依法依规管理村里各项事务。
落实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长寿区将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作为服务群众“十大实事”之一,通过增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全区多层次、宽领域大调解组织网络提供了队伍支撑。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发挥。今年以来,长寿区通过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参与纠纷调解等方式,不断增进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qxcz/202108/t20210827_9627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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