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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公证处“六项举措”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来,永兴县公证处不断创新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树立了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3月份以来,永兴县公证处共为群众办理各类公证310件,其中为农民工办理公证150余件,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2万余元,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600余份。

  推行一次告知。制作了《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清单》《公证服务承诺公示牌》,详细列明了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并要求讲解到位,力求释疑解惑,为群众办理公证提供精准指引。目前,公证处共发放《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清单》500余份,将《公证服务承诺公示牌》挂在公证办证大厅醒目位置。

  精简证明材料。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试点,坚决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证明材料,通过“实地核查”“数据共享”等方式,解决群众为证明事项多头跑的难题。目前,公证处共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2类。

  倡导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公证处可先行受理,当事人在领取公证书时补齐其他次要证明材料,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处次数。目前,公证处共办理此类公证80余件。

  加强信息共享。办理涉及房产委托、继承、遗嘱等不动产类公证,当事人可直接在公证处申请由公证员查询核实相关信息,无需再到相关部门开具不动产抵押查封、婚姻状况等信息证明,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目前,公证处与公安、不动产、民政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渠道。

  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在公证办证大厅张贴办证流程图,对办证各环节进行详细说明和提示。二是窗口首问负责人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三是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简化办证程序。四是对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对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即时出证。五是改进文书送达方式。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可提供邮寄、快递等便捷方式送达公证书。目前,公证处未出具错证、假证,未出现投诉现象,共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公证书20余份。

  开通绿色通道。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实行上门服务,让群众“一次都不用跑”;对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减免公证收费,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目前,公证处共上门办理公证30余件,减免公证服务费2万余元。

  

  (永兴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8/t20210823_20391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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