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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汕头市律师行业扎实推进法律惠民生落地见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尽职尽责,优质服务。”日前,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收到企业送来的一面锦旗,感谢律师连智锋为其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通过精准解读该企业所处行业相关案例的形式,把原本枯燥难懂的法律知识生动而又形象地展现出来,为企业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一面锦旗,一份信任,一种激励。来自群众的良好反馈,映照出汕头律师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持续努力和显著成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汕头司法行政系统民生实事项目陆续落地见效,民法典宣讲、法治体检活动、法律三进等活动成果丰硕。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汕头律师共为村居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400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200多场,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100多宗。

  法治服务融入村居治理

  阶段来,汕头市律师行业党委、汕头市律师协会向全市律师发起“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倡议书,号召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身边实事,树立汕头律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良好形象。

  律师深入基层,既是服务社区居民的律师、社区纠纷的调解员,又是普法宣传的宣传员、法律知识的讲解员。连日来,在汕头的各村居社区,律师们深入基层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打通法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7月13日,群众黄某与邻里严某因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纠纷,前往南澳县深澳镇司法所进行调解。深澳司法所随即联合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翔、深澳镇人民政府农办工作人员召开调解会,调解人员就客观事实进行沟通了解后,立足于长远的打算,对双方进行耐心的劝导。

  据悉,张翔在调解会上就当事人反映的土地权属纠纷所涉及的相关实质性和程序性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依法依规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和解决方案,为当事人释疑解惑,最终促使双方接受调处意见及建议。

  明理释法,告知解决纠纷须采取合法渠道,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重要方式,能更好促进邻里和睦相处。

  日前,广东腾翔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惠娜接到汕头金平区寿山居委反映,社区某幢房业主投诉邻居业主房屋漏水渗漏其家主房墙体及天花板。居委会经现场勘查后,认为漏水情况属实,但居委先后几次联系双方协调,协调未果,请求律师介入参加调解。

  郑惠娜接到情况后,参与居委会组织的现场调解会,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相邻双方有团结互助、方便生活等相邻权利义务,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讲座进社区,是推进辖区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抓手。据悉,汕头律师行业通过开展党建共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律师行业党史学习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比如,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南阳村党支部联合开展以“学习中共党史牢记初心使命”为主题的党日活动,为村委在自治管理、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提供重要的法律帮助与支持;广东潮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翠英社区居委会党总支开展党建联建活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利雄到杏园社区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场辅导活动等等。

  向关键人群开展精准普法

  “行人上路要注意哪些问题?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知危险,会避险,守护安全放心间。”今年3月,在潮阳区海门镇各小学内,一场场生动的安全普法课正在进行。

  据了解,这是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普法办、海门司法所联合海门镇教育组开展的交通秩序法治教育宣讲活动,特邀汕头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广东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斯丹先后前往竞海小学、洪洞小学、新地小学、湖边小学及坑尾小学开展宣讲,共近1000名师生参加。

  在宣讲活动上,林斯丹针对学生上下课及放假期间可能遇到的通行问题,形象生动地用案例及简洁易懂的语言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于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通行规定及注意事项,并针对夏季的特点,为学生们上下课提供了几点通行建议。

  法治教育是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介绍,让生动实用的普法课堂走进校园,是汕头特色普法活动之一,目的是让汕头的学生知法、守法,关键时刻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建设“法治汕头”“平安校园”夯实基础。

  类似的普法场景同样出现在汕头其他区县学校。在龙湖区,广东沧桑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豪参加区县科技下乡活动,在活动中为未成年人普法。在濠江区,广东潮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濠江区广澳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用身边的实际案例,帮助莘莘学子铸造坚实的法律铠甲。

  “千所联千会”为企业解难题

  如何促进汕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近日,汕头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启动“千所联千会”机制。截至目前,汕头已有37家律师事务所和28家商会“牵手”合作。

  律师该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为商会和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汕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曾清楷指出,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企业、商会服务的自觉性;通过多方配合、上下联动,确保“千所联千会”机制落地见效;同时深化党建交流,引领打造律商企融合新格局。

  送法律指引、送专场讲座、送专门体检、送专业调解……事实上,以“法治体检”护航企业发展,是汕头律师开展的常态化服务。

  近日,在汕头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益大讲堂,汕头市律师协会、汕头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开展“民法典下企业人力管理应变十大场景”主题讲座活动,全市近50家知名企业代表参与其中。“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保,为何会涉嫌诈骗罪?”活动现场,汕头律协婚家委主任詹惠玉围绕着民法典视角下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适用,从企业用工场景中的招人环节引入,针对不同行业工作中的多个场景进行归类解读,并运用民法典中的具体法律条款,为人力资源从业者应对场景提供参考依据。

  “典”亮企业发展之路,汕头律师持续在行动。近期,汕头市律师协会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还先后走进广东小白龙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围绕民法典相关内容为企业把脉问诊。

  汕头市律师协会会长陈国翔表示,接下来,汕头律师协会将做好引领工作,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全市律师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495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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