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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六大举措!全力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中小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今年来,中山市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细化六项措施,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进程

  着力为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引擎,《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2021年中山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由中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会同相关部门梳理立法要点,广泛听取中山市个私协会、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开展法律政策收集研究、立法调研工作,结合中山市实际,借鉴其他城市的相关先进立法经验,同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目前,该《办法》草案正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办法》共五十八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监督执法、法治保障和附则共六章,明确了中山市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对统筹政务服务、就业服务、人才发展、电子证照、行政许可管理、减证便民、优化用地措施等内容作出规定。

  创新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

  印发《中山市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推动包容审慎执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多领域高效开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执法实践,把控好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合理有序梳理确定本领域免罚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制定新业态审慎监管清单、免于行政强制、免于行政检查等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清单,并积极将各项清单落实到具体行政执法案件当中去。对纳入免罚清单的行政处罚事项,符合轻微违法情形,经教育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将不予行政处罚;对纳入行政检查正面清单的事项,将减少行政检查频次。通过实施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内容,为各类行政执法对象,尤其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建立商协会公共法律服务驿站

  与中山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在商协会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建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线上30秒,线下30分”。

  8月底前,在全市确定两家商(协)会作为首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建单位,建设“公共法律服务驿站”线下平台。根据商(协)会实际情况,打造一对一公共法律服务团,为商(协)会会员企业和企业职工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等法律服务,提供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律师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企业提供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困难,更多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壮大。

  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

  出台中山市《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成立律师志愿者服务团,以“结对共建”为抓手,开展“千所联千会”和“法治体检”进商会企业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围绕企业疫情防控、劳动人事、商务合同等方面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

  征求企业对现阶段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发放“法治体检”调查问卷,赠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指引,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今年来,超过30家商(协)会与中山市律所结对合作共建,已为106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拓展创新公证服务中小企业

  中山市公证机构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避免重复提交相同文书资料,为中小企业提供“备案服务”,根据企业真实意愿,在首次审核资料原件后,公证机构扫描留档并建卷备案,在法定代表人授权有效期内,再次申请办理公证需要提交该资料时,无需企业再重复提交。“备案服务”能节约企业时间成本,提高公证申办效率。

  上半年,在中山市各公证处已备案的企业有576家。成立“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小组”“金融公证服务小组”等公证服务团,主动上门,以“企业公证顾问”身份深度参与中小企业经营决策活动,提供文书起草、合同审查、风险管控等意见建议,依法引导中小企业规范参与市场竞争,上半年共有12家企业与中山市公证机构签约公证顾问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协助中小企业拓展海外业务,为43家企业赴境外融资和进行跨境贸易办理法人委托授权、声明、合作协议、加工合同、订货合同、贸易合同等公证事项,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公证服务。今年来,全市6家公证处为企业办理公证3607件。

  建立中小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涉中小企业劳动争议纠纷。与中山市工商联共同对41家异地商会发出倡议书,建立16个异地商会成立了调委会。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中山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横栏镇三沙花卉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古镇镇灯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品牌组织,及时化解涉中小企业各类纠纷。

  疫情期间,中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网格化、信息化等手段,安排专人值守,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解答中小企业咨询,积极引导企业和员工优先通过广东“慧调解”、粤省事等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开展调解,及时发现和准确掌握风险隐患苗头,全力维护疫情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基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571次,解答法律咨询3277宗,出具专业法律意见303份,开展人民调解40宗,法律援助4宗,其它法律服务88宗。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494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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