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强服务·勤督导·促满意
社区法律顾问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也是巩固和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桥梁纽带。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和西安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社区延伸,创新思路,明确措施,通过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组织碑林区律所和律师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履行律师社会责任,增强了社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意识,维护了社区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促进辖区社会稳定。
全覆盖
以建立“区——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合理配置辖属律师资源,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为全区98个社区均选配一名专职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无”到 “有”、由“有”到“优”、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提升,确保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强服务
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八项职责,着力构建法治宣传育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矛盾纠纷调解和民、法律援助惠民、民主法治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把人民群众放在首位,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有理可申”“有法可循”。
坚持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实现民主决策、居务公开、群众监督,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社区法律顾问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引导社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合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辟新的途径,为辖区安定和谐营造良好环境。
勤督导
为切实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不断提升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区司法局认真总结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需要积极作为,一是主动对接。要求每名法律顾问与各社区联系人做好对接工作,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让群众足不出小区、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主动作为。各法律顾问要主动作为,切实配合社区开展工作,尤其是面对矛盾纠纷,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为社区提供意见参考,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等,全力维护社区稳定。三是主动监督。区司法局公律科和各司法所联合街道和社区做好对各社区顾问律师监督管理工作,从工作内容、态度、效果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严格考核,努力打造一支专业过硬、工作负责的社区法律顾问队伍,不断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新成效。
促满意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法治惠民工程,也是“我为群众办事”活动的重要体现。碑林区司法局以此项工作为抓手,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驻社区法律顾问定时定点到社区“坐班”,在社区基层治理、和谐建设中承担着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规咨询等多重职责,让辖区居民群众零距离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帮助居民解决身边矛盾,取得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矛盾就地解决”的良好社会效果,居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使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83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