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项重点任务清单积极回应民生问题
8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突出设置了3类不同体系的指标专栏,共提出了24项主要发展指标,15大类任务专栏实施104项任务清单。
据民政厅规划财务处李玉峰介绍,相比“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取消了“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特困人员机构集中供养能力”等指标,增加了“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收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等指标,并对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并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政区划体系等方面发挥协调和引领的作用持续加大,尤其是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等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对基本社会服务的支持作用更加凸显。
《规划》设置了主要经济指标、民政人才队伍和机构发展指标和业务发展主要指标3类24项发展指标和15类104项任务清单,是处于对省情考虑。由于青海省幅员辽阔,区域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规划编制时,因地制宜,民政规划在“条”上与民政部规划进一步衔接与深化,避免了“上下一边粗”,在“块”上与我省总体规划进一步对接与细化,避免了“左右一般宽”。
据了解,24项主要发展指标和104项重点任务清单,积极回应群众对解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重点难点问题的热切期盼,其中包括新建、改扩建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200个、建设585个儿童之家示范点,新建生态节地型公益性公墓15个等,将让改善人民生活、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早日扎根落地。任务专栏中对民政领域科技创新也浓墨重彩,尤其是在“智慧民政工程”任务栏中,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慈善等12个方面写入了规划,切实提升民政政务服务便捷度。
李玉峰说,下一步,青海省民政部门将强化规划运行过程和实施效果的评估、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制定指标和任务专栏分解方案,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层层压实责,创新监测评估手段,健全“动态监测—定期调度—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工作机制,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各项指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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