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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开展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2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涵养高尚师德,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了《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全面开展全省有偿补课等问题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一是课上不讲课下讲。在职中小学教师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后办补习班并收费,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师德败坏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中小学校利用公共教育资源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办培训班并收费,在职教师开办补习班,“上门”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等问题;三是假借各种名义有偿补课。假借家长委员会、家属、亲友等名义,组织开展集体违规补课、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四是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参与他人、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者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问题;五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同家长搞利益交换,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包括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红包等新的手段收取好处,特别是借分班、调座等机会收受财物问题;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问题;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各类消费活动问题;其他违规收受家长好处的行为。

  此方案要求,各地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全省中小学教师签署《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公开承诺书》,存档备查并告知家长。同时,严格落实自查自改,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典型案例库和工作台账,对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严肃问责处理、做好警示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重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强化督导抽查,及时反馈抽查情况,将解决师德突出问题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相统一。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08/t20210826_69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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