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司法鉴定执业“黑名单”制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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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行业顽瘴痼疾整治力度,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依规执业,近日,东营市出台山东省首个司法鉴定执业“黑名单”制度。
司法鉴定执业“黑名单”制度是由东营市司法局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公示以及惩戒的制度,旨在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营造全市司法鉴定行业诚信执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制度明确了将被纳入“黑名单”的五类情况,包括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协会惩戒责令限期改正、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的;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因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违法违规受到其他处理的。同时,规定了司法鉴定执业“黑名单”制度的程序要求、公布期限以及限制措施,被纳入司法鉴定执业“黑名单”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相关信息将实时上传至东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进行警示。
司法鉴定执业“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在全省尚属首例,在规范司法鉴定领域行风行纪中将起到引领示范效应。东营市司法局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特色鲜明、运行规范、务实管用、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东营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9/c59eaf16-8400-4539-b6d3-254f22211f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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