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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落实落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合肥市司法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全市司法所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基层司法所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的“参谋助手”,人民群众寻找法律服务的重要选择。

  整体先行,明确发展目标。按照《安徽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大纲》,完成合肥市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司法所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制定《合肥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围绕打造“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质优良、职能彰显”的高水平规范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目标,分步实施、全面提升。

  督导覆盖,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局领导下沉司法所蹲点制度,明确市、县两级司法局司法所督导计划,建立司法所督导工作档案,实现督导指导工作全覆盖。召开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补齐工作短板,以点带面,促进整体规范化水平再提升。包河区、庐江县在新设立的街道、开发区增设司法所(办),全市目前共有司法所130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司法所(办)全覆盖。

  配齐配强,聚焦队伍建设。针对司法所人少事多等问题,积极协调,多渠道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市直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要求;庐阳区司法局连续4年通过公务员招考充实基层司法所,庐江县司法局、瑶海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专职人员,司法所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更加合理。

  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3.6万余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10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76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214场次。大力推进司法所远程探视室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衔接、走访排查、双列管等工作。试点“无人律所”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质效。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5879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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