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四步走”推进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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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标准为“先”,强化司法所基础保障。全面完成老旧司法所翻新改造,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和业务装备配备,逐步完善执法记录仪、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远程探视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二是聚力筑“基”,提升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实司法所力量,积极发展壮大司法辅助人员队伍。落实分级教育培训责任,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实战能力和岗位技能。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常态化机制。
三是务实求“稳”,发挥司法所职能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严格履行刑事执行职能。
四是履职增“效”,提高司法所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试点,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引领协调作用。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587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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