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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司法局荣获“第十五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合肥市文明委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十五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的通报》,市司法局被授予“第十五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明创建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辖区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创建有力推进。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将创建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任务分解到处室。同时,对创建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创共建活动,形成行业联动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块负总责,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整体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创建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法治宣传阵地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内容宣传。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完善并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和“红黑名单”制度,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弘扬信用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积极宣传创建工作要求,引导市民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环保意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资源,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探索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机制,构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建立专业的志愿服务队,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巩固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创新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5892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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