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满意度评价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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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池州市制定《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满意度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评价机制分为线上评价和线下评价两部分:线上评价依托政务服务网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市公法中心便民服务窗口设置的电子评价器,由市公法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值班律师及法律援助窗口、综合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员引导前来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线下评价通过向来访办事群众发放评价表的方式引导前来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主要涵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办理流程、基础设施等方面。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5891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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