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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人民调解助32位员工拿回工资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日前,湘潭市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联调委”)驻莲城步行街快警站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32人的劳资纠纷。

  近日,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快警站接到报警称,位于岳塘区建设南路的广东某商务有限公司下属湘潭市某中医堂(以下分别简称“总公司”与“分公司”)聚集了十多人在门口讨薪,情绪激动。值班民警和驻站调解员迅速赶往现场调查。

  调查得知,今年5月,该分公司前负责人阮某因与总公司发生内部矛盾,自行离职后扣押了总公司通过分公司发给顾客的价值10余万元的货物,导致很多顾客向总公司反映情况并要求退款。

  总公司则扣押了该分公司32名员工的一个月半月的工资,共计11万余元,且这段时间分公司因无人负责管理运营,已有近一个月处于停业状态。当总公司派董事助理唐某来处理该分公司一切事务,部分员工随即找到唐某讨要工资,并要求解决今后工作的问题,导致现场比较混乱,而大家也都各执一词。

  民警和调解员担心双方继续争论下去会引发更大的矛盾。经过商量,确定以周某(分公司门诊主任)和李某(分公司财务人员)为代表,代表32名员工与总公司唐某协商。唐某提出分公司前负责人阮某必须到场并归还扣押的十余万元的货物,否则坚决不协商支付工资事宜。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民警与人民调解员积极协调阮某到场参加调解。

  三方人员来到快警站进行调解。调解员指出,总公司随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阮某擅自扣押公司物品属于侵权行为,阮某应该悬崖勒马立即退还。阮某与总公司的矛盾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今后另行协商解决。5个多小时后,三方达成协议。

  目前,唐某已代表总公司向员工代表周某和李某当场支付32名员工的11余万元工资;阮某已将扣押的价值10余万元的货物归还总公司。

  

  (湘潭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9/t20210908_20552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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