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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队伍管执法——湘潭县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观察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31日上午,阳光炙烈,湘潭县锦石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刘阳与队员们身着统一的制服出发。

  他们先是检查了两家液化气销售点的储存安全情况,随后到一处已经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未批先建养殖棚进行巡查,临近中午又回到集镇,对出店经营的商户进行规劝。

  在湘潭县的17个乡镇,像违章建设、非法采砂、盗伐林木、焚烧秸秆、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烟花爆竹销售等,这些涉及到众多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都由综合执法大队管了起来。

  2019年以来,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特点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国各地相继铺开,至2020年底,湘潭市70个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而湘潭县从2013年即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委托乡镇执法的改革,“先行一步”的他们取得了哪些进展、有何特色?

  

  赋权乡镇,让“看得见的管得着”

  长期以来,“看得见的管不着”是乡镇干部普遍存在的困惑;而与此同时,部门执法则“管得着的看不见”,存在管不到边、管不到位的问题。

  湘潭县有17个乡镇,600多个村,县域面积2100多平方公里。“县直部门的执法队伍多的不过20余人,少的只有10余人,一年下来,在全县每个村走一趟都比较困难,更别说及时发现执法了。”湘潭县司法局欧阳柳说,这种矛盾使基层执法陷入“多头管、重复管、无人管”的困境。

  为推动执法重心下移,2013年开始,湘潭县在全省第一批开展委托乡镇执法的县域治理改革探索,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林业和安全生产等7个职能部门共13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17个乡镇,各乡镇成立综合执法中队,集中行使授权委托机关的委托执法。

  一纸委托协议,破解了乡镇执法尴尬,填补了管理“真空”和执法“空白”,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湘潭县的委托乡镇执法改革,在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受到肯定,同年获评湘潭市十大改革创新案例。这一改革经验被新华社报道后,吸引了省内省外十多个县市前来交流学习。

  

  放得下、接得住、接得好

  “尽管委托执法带来的成效比较明显,但实事求是地说,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们的步子不敢迈得太大。”欧阳柳说,由于乡镇执法在法律上没有授权,在制度上没有保障,各乡镇执法中队的人员基本上是从各站所抽调,在执法力度上也受到掣肘。

  2019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正式提出“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司法局基层管理科科长袁晓健认为,《实施意见》提出的一些具体要求,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9年10月,湘潭县出台了《关于委托乡镇行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将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等8个政府工作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乡镇行使,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升格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

  “放得下,还要接得住、接得好,”欧阳柳介绍,湘潭县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近年来,该县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500余人次,并开展执法竞赛金额执法评查,促进执法质量提升;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0余万元,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已拥有专门办公场所、统一制服,共配置执法记录设备1300余台。乡镇执法实现了从“权责不清”到“权责统一”、从“多头执法”到“集中执法”、从“监管不力”到“监管到位”、从“保障不足”到“保障有力”的转变。

  

  成效凸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锦石乡政府驻地东风街,以前是潭花线上有名的“肠梗阻”地段,逢五逢十的赶集日,“马路市场”往往将这条交通要道堵得水泄不通。

  “交通秩序、市场经营和建设规划一片混乱,但要解决起来却是‘老大难’,”刘阳说,即使综合执法中队成立后,由于人员完全靠抽调,发现违法行为也无权直接处理,连做到“站岗放哨”都很难。2020年3月,锦石乡综合执法大队正式组建,配备专职队员8人。执法大队将镇区秩序整治作为突破口,共整治店外占道经营68处,引导72个流动摊贩入市场经营,每天的巡查不少于2次,还安装了监控实现街面问题自动抓拍,与临街店铺签订“门前三包”协定……通过一年多持之以恒、节假日不间断的综合治理,镇区面貌已经焕然一新。

  “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最大好处,是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查处。2020年8月31日下午,锦石乡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在碧泉潭流域向东渠下游有人在非法电捕鱼。队员们及时赶到制止,将电鱼设备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警示教育。

  “如电打鱼、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过程很短暂,如果靠上级执法部门来处理,肯定来不及”,刘阳说,而像占用耕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不及时,则会造成执法成本增加、难度加大等问题。他们建立“行走锦石、就地办公”制度,队员分4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方式,努力实现基层行政执法无死角、无盲点、无缝隙。去年以来,他们已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查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案件6起,配合规建部门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燃气案件2起,配合林业部门查处盗伐林木案件2起,配合安监部门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价值5万余元。

  “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大了基层执法力度,”欧阳柳介绍,从执法结果来看,取得了三个方面成效:一是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查处,尤其是违建、非法采砂等“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居民生产生活得到了充分保障。二是调动了乡镇综合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明显提升。三是群众法治意识增强,违法事件有效减少,2020年全县乱搭乱建违规建设同比下降了55%以上。

  

  

  

  (湘潭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9/t20210907_20536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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