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 潮州:“三步走”绘制法治乡村建设新蓝图
2020年以来,潮州市司法局党组将建设法治乡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作用,聚焦“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获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 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三步走”综合施策、创新举措、彰显特色,做实法治建设这篇大文章,为潮州市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第一步
试点先行,打造“先行村”
2020年3月份,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潮州市司法局党组“闻令而动”,迅速跟进,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成立潮州市司法局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确保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到位。县区司法局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迅速形成“上下联动、层层传导”的工作格局。
潮州市司法局党组从严从细筹备,选准载体、平台、切入点和落脚点,2020年7月30日以党组名义出台《开展“八项行动”,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选定89个法治乡村建设先行村,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筹运用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力量,开展乡村涉农行政执法规范、“法润万家”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提升、特殊人群帮扶解困、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创建深化等法治乡村建设“八项行动”,全面推动89个“法治乡村”先行村建设。
“至2020年底,共在89个法治乡村建设先行村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9个,法治书屋89个,法治文化公园15个,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0场次,举办法治讲座100多场次,受众超15000多人次,89个法治乡村先行村连片成群,取得良好成效。”潮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第二步
梯次推进,打造“示范村”
今年3月份,潮州市司法局党组在全面总结去年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将法治乡村先行村由2020年的89个调整补充为100个,印发《开展“法润乡村、护航振兴”行动方案》及配套7个工作指引,确定在100个先行村中重点打造50个示范村,实施挂图作战,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对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做进一步部署、规范和指导。今年8月下旬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成效,指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出台潮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乡村创建标准,共7大方面16小项。定于11月份采取县区初评、市局复评的方式,按照创建标准对100个法治乡村先行村进行评价验收,将达到创建标准、法治特色鲜明的先行村定为示范村,发挥示范村、示范片区的引领辐射作用,锻造法治乡村优势链。
第三步
典型引路,打造“样板村”
潮州市司法局党组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抓手,围绕评选“潮州市十大法治乡村建设示范村”的任务目标,积极打造一地一品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潮州样板”。
“通过示范点、样板村打造,形成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典型示范、整体联动的良好效应,树立可复制、可借鉴的法治乡村建设示范样板,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域法治乡村建设,在群众在法治领域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潮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潮州市司法局党组以样板先行点打造作为载体和抓手,在前期摸底、充分调研以及征求县区意见的基础上,筛选确定潮安狮峰村、饶平大澳村、湘桥下津村、枫溪詹厝村等15个村作为“潮州市十大法治乡村建设示范村”培育候选单位。发出党建引领法治乡村建设动员令,印发《潮州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开展“法润乡村、护航振兴”行动工作指引》,以党支部和培育候选单位村支部结对共建的形式,打出“六个一”组合拳,有目标、有思路、有重点推进,即有一个提供“法律云服务”的崇法屋、有一个个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有一个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活动室、有一支“法治带头人”队伍、有一个法律明白人辅导站、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瞄准重点、精准施策、全力攻坚,把15个培育候选单位打造成为潮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新样板,发挥标杆引领、榜样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在全市推广。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504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