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创新“233”体系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今年以来,潍坊市锚定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创新“233”工作体系,扭住组织领导和层层发动“两大抓手”,立足典型培树、法治指数和法治乡村“三点支撑”,强化责任落实、分析研判、宣传引导“三项保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扭住“两大抓手”
高位推进创建工作
潍坊市委依法治市办坚持一手抓组织领导,一手抓层层发动,形成“上下市县联动、左右部门配合”联合争创的生动局面。
组织领导到位。市委市政府成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1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层层发动到位。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出席,全市12个县市区先后召开动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快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立足“三点支撑”
找准创建工作结合点
典型培树支撑。对照《法治建设标准指引》,在市县镇三级同步组织开展先进典型评树活动,目前已选树推荐34个政府部门、28个镇街,完成首批20个“潍坊市法治示范镇(街道)”创评工作,带动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法治指数支撑。将示范创建与法治指数试点工作相结合,选取工作基础较好的诸城市、寿光市作为试点县(市),持续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提升示范创建质量提供重要参考。
法治乡村支撑。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打造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12个,示范创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强化“三项保障”
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明确责任保障工作落实。编制《潍坊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对示范创建的100项指标进行分解,明确了47个具体牵头单位创建责任。
开展研判保障问题整改。将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年度督察计划,以督察促创建,全力以赴打好示范创建攻坚战。围绕创建达标十项指导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示范创建自查自评,全面梳理指标推进落实情况,召开示范创建推进座谈会,制定措施加强整改。
加强宣传保障创建氛围。印发示范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建立宣传工作月调度制度。通过在《潍坊日报》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版、编发示范创建简报、加强户外专题宣传等多种形式,跟进报道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的新举措新经验40余篇次,营造了创建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09/7dc3544e-f6b7-4bf3-9e10-e6aeea0c32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