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司法局:农民工讨薪遇阻 人民调解来解忧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衡南县冠市司法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主责主业,以真心为群众办实事,以真情为群众解难题,努力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群众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尤其是针对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冠市司法所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尽力促成调解,减少农民工“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近日,一个16人的四川彝族民工团队找到衡南县司法局冠市司法所,请求调解与衡南县某劳务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
据了解,2021年7月,国家电网衡南分公司下属的衡南县某劳务公司与该民工团队签署了一份劳务合同,工作内容是安装国家电网衡南片区的电表。施工20多个工作日后,因国家电网衡南分公司电表供货滞后,导致工期延误,且停工多日。民工团队向该劳务公司提出要误工费。因双方对误工费的认定和误工费的具体金额存在异议,争执不下而引发纠纷。民工团队人数多,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情绪激动,为避免情况恶化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民族团结,冠市司法所在受理纠纷后,立即联系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劳务公司代表在司法所调解室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调解员秉承公平公正的调解理念,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向双方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过连日数次的沟通协调,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民工团队交通费、已完成工作的工资等共计15.5万元。双方当即签署调解协议书,劳务公司当场予以履行。
本案的成功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也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利益,增进民族团结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生动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衡南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09/t20210910_20562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