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司法局:七大举措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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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定区司法局出台行政执法七大举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和“成长中的烦恼”,为全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要求以教育为主,防止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二是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公正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享受同等法律待遇。三是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防执法扰企,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摒弃随意检查、多重检查等执法歧视行为。四是推动创新监管模式。针对民营企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改进传统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物联网+监管”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五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六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激发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七是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xsqsfj/202109/t20210913_56875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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