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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这些红线不能碰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1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省司法厅就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出通知。

  中秋国庆,这些红线不能碰

  

  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廉洁意识

  《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廉洁意识,带头弘扬廉洁过节的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党支部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防“节日腐败”。

  严明纪律要求,树立文明新风

  《通知》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十个严禁”:(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2)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等娱乐活动;(3)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款物;(4)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5)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赠送高档酒水、香烟、土特产、购物券等;(6)严禁以各种名义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贵重物品、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7)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调用、换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9)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从严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间断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盯重点人群,紧盯“四风”变异、复发问题,深挖彻查严肃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强化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9/c4d98e04-e9ed-40e8-bac9-aa74fcb66b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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