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见官”!广东各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定分止争!
近年来,广东各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项举措,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湛江
近期,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梁某广诉徐闻县人民政府、湛江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梁某微、释某、吴某土地行政裁决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伟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湛江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段静雅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陈伟杰副市长充分运用自身娴熟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就案件情况充分展开陈述和答辩,并详细阐述法律依据,最后就实质性解决该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
河源
近期,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龙川县四都镇某经济合作社、朱某良不服河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河源市副市长江海鹰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
江海鹰听取了河源市司法局的案情汇报,并调取案件材料进行细致研究,深入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做好应诉准备工作后,认真聆听了原告的陈述和辩论,向法庭进行了答辩和最后陈述。
江海鹰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是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重要体现。老百姓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维权和监督,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能对我们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云浮
近日,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副市长谢月浩作为云浮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云浮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全市重点执法部门、市县有关单位负责人等旁听庭审。
黄某某诉云浮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因黄某某对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服,向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云浮市政府经审查后,依法应予维持,黄某某遂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和云浮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向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有关行政决定,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
庭审后,旁听人员纷纷对谢月浩副市长出庭应诉点赞,表示此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必将推动云浮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通过零距离感受“民告官”庭审全过程,现场“以案学法”,增强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617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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